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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暫行規定》《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導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相關文件精神,我局擬將北城墻護城河、陽岙雙橋等71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公布為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現將名錄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自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7日。 公示期間,如對本次文物認定有異議,請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及時向我局提出異議(匿名異議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電話:0577-58111655 聯系地址:昆陽鎮體育館路142號縣文物局3樓文化遺產科 附件:平陽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名錄.xlsx 平陽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6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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