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溫環平組〔2026〕24號 ? ? ? ?各科室、基層單位: 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李文廣同志任辦公室(法制科)主任,免去其辦公室副主任、團委書記職務; 胡??俊同志任縣低碳發展中心主任,免去其縣低碳發展中心副主任職務; 陳 ?曉同志任法制科副科長; 繆露露同志任審批科副科長; 張明克同志任大氣土壤科副科長; 白林霞同志任縣生態環境宣教信息中心副主任; 楊 ?文同志任縣低碳發展中心副主任; 蔡傳倫同志任團委書記; 免去林珺同志的辦公室(法制科)主任職務; 免去徐志立同志的法制工作負責人職務。 胡俊、陳曉、繆露露、張明克、白林霞、楊文等6位同志任職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 中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黨組 2026年5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