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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工作的意見》(〔2021〕31號)、《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傳承薪火行動方案》(浙文廣旅〔2024〕225號)、《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現(xiàn)代服務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fā)〔2023〕6號)、《平陽縣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傳承基地管理制度(試行)》(平文〔2024〕122?號)和《平陽縣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體驗基地評估方案》(平文〔2024〕121號)等文件要求,經(jīng)各鄉(xiāng)鎮(zhèn)、單位等推薦申報及組織評審小組進行實地評審后,確定縣級非遺傳承基地2個,縣級非遺體驗基地1個,縣級非遺傳承教學基地1個,縣級非遺宣傳展示基地1個,縣級非遺茶空間4個(具體名單附后)。 此內容的公示期自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進行實名反映(以郵戳或郵件發(fā)送日期為準),反映須實事求是,并提供反映問題的佐證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以便于核實了解有關情況。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聯(lián)系單位:平陽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非遺中心 電話:0577-58111652? 電子郵件:1725269788@qq.com 通訊地址:平陽縣昆陽鎮(zhèn)體育館路142號體育場配套用房2樓212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平陽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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