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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2021〕31號)、《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開展省級傳統工藝工作站、非遺工坊創建工作的通知》(浙文旅非遺〔2022〕7號)、《溫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管理制度(試行)》(溫文辦〔2018〕57 號)和《溫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基地評估方案(試行)》(溫文辦〔2018〕56號)等文件要求,經各鄉鎮推薦申報及組織評審小組進行實地評審后,確定縣級非遺傳承基地1個,縣級非遺體驗基地1個,縣級非遺傳承教學基地2個,縣級非遺生產性保護基地1個,縣級非遺傳統節日保護基地1個,縣級非遺宣傳展示基地1個,縣級非遺工坊4個(具體名單附后)。 此內容的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進行實名反映(以郵戳或郵件發送日期為準),反映須實事求是,并提供反映問題的佐證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以便于核實了解有關情況。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聯系單位:平陽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非遺中心 電話:0577-58111652? 電子郵件:1725269788@qq.com 通訊地址:平陽縣昆陽鎮體育館路142號體育場配套用房2樓212室 ? ? ? ?????????????????????????????平陽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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