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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 平政辦〔2017〕193號 ? 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平陽縣糧食安全應急預案 (修訂)的通知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平陽縣糧食安全應急預案(修訂)》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7年10月25日 平陽縣糧食安全應急預案(修訂) ? 目? 錄 ?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及依據 (二)等級劃分 (三)適用范圍 (四)工作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 (二)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職責 (三)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四)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三、預警監測 (一)市場監測 (二)應急報告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二)本縣級(Ⅰ級)應急響應 (三)上級(Ⅱ級)應急響應 (四)響應終止 五、應急保障 (一)糧食儲備 (二)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三)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四)通信保障 (五)培訓和演練 六、后期處置 (一)評估和改進 (二)應急經費和清算 (三)應急能力恢復 (四)獎勵和處罰 七、附則 平陽縣糧食安全應急預案(修訂) ? 一、總 則 (一)編制目的。保證糧食有效供給,穩定糧食市場和價格,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糧食應急保障能力,確保全縣糧食供應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浙江省糧食應急預案》《溫州市糧食應急預案》《平陽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二)等級劃分。本預案所稱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本縣糧食供應關系突變,在較大地域范圍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按照在國家宏觀調控下,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的原則,本預案規定的糧食應急狀態分為本縣(Ⅰ級)和上級(Ⅱ級)兩級。 1.縣本級(Ⅰ級):平陽縣行政區域內較大范圍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縣人民政府認為需要按照本縣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2.上級(Ⅱ級):超出本縣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者上級政府要求本縣按照糧食應急狀態對待的情況,承擔本縣行政區域內應急工作的責任。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對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面的應急處置行動。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不同等級的糧食應急處置要求,由各部門各負其責,負責本地區糧食安全應急處置。 2.科學監測,預防為主。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出現前兆及時預報,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于未然。 3.協同應對,果斷處置??h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溝通協調,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能夠立即響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取得實效。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指揮:縣府辦工作聯系副主任、縣發改局(縣糧食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農辦(縣農業局)、縣發改局(縣物價局、縣糧食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統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民政局、縣衛生計生局、國網平陽供電公司、縣教育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平陽縣信貸組、縣糧食收儲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 (二)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職責。 1.掌握糧食市場形勢,判斷糧食應急狀態,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的建議,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 2.負責對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處置行動的督察和指導。 3.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4.審定和批準糧食應急糧源組織、應急加工、應急供應方案。 5.全面了解和掌握應急工作進度,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6.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局(縣糧食局),由縣發改局(縣糧食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承擔以下職責: 1.根據應急狀況下糧食市場動態,向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行動建議。 2.根據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指示,聯系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行動。 3.綜合有關情況,起草有關糧食應急文件和簡報。 4.組織實施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審定和批準的各項應急方案。 5.協調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本預案應急處置行動的各項費用開支,提出對參與本預案實施應急處置行動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6.完成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縣發改局(縣糧食局):負責糧食行情的分析、購銷預警信息的發布和應急糧源、應急加工企業、應急供應網點等相關應急措施的落實;負責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以及糧食的儲備和調配;承擔縣糧食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 2.縣發改局(縣物價局):負責糧食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和監督檢查工作,向縣人民政府提出采取價格調控和干預措施的建議。 3.縣公安局:負責提供人口組成、變化等資料,保證應急處置行動中糧庫和糧食調運的安全保衛,維護糧食應急供應現場秩序和社會治安。 4.縣財政局:負責縣級糧食風險基金的籌集、使用監督,及時落實補貼資金。安排、審核實施本預案所需專項經費,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5.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糧食應急運輸車輛、船舶的保障和協調工作。 6.縣農辦(縣農業局):負責提出恢復糧食生產的規模、品種和布局計劃及具體措施,采取有力措施穩定糧食產量,確保完成縣政府下達的糧食生產任務。 7.縣統計局:負責與糧食安全應急處置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統計監測工作。 8.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糧食經營活動中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糧食銷售活動中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置。 9.縣委宣傳部:負責縣糧食應急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對外宣傳報道,做好網上輿論引導。 10.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監測生產、流通領域的糧食質量,及時上報監測結果,防止假冒偽劣、有毒有害糧油產品流入市場。 11.縣民政局:負責及時通報災情,確定救濟對象,組織應急救濟款和救濟物資的發放工作。 12. 國網平陽供電公司:統籌安排,確保本縣糧食加工的用電供應。 13.縣教育局:負責協調學校不參與跟風搶購糧食。如確需應急購買糧食,可與縣糧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購買。 14.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平陽縣信貸組:負責落實應急糧食采購、加工、調撥、供應所需貸款。 15.縣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負責應急成品糧和縣級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具體執行。 其他有關部門在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三、預警監測 (一)市場監測。 縣發改局(縣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糧食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國內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掌握和分析本行政區域內糧食生產、需求、庫存、價格等信息及糧食市場動態。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建立縣糧食信息分中心(設在縣發改局<縣糧食局>內),負責監測內容的落實,并對采集的數據進行分析判斷,綜合研究,形成糧食安全分析報告,為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供科學決策依據。根據市場糧情變化情況,市場監測分為“警戒狀態”“緊張狀態”“緊急狀態”“特急狀態”四個級別。按照不同級別進行不同監測和測報,“警戒狀態”一周一次,“緊張狀態”一周二次,“緊急狀態”一天一次,“特急狀態”一天兩次,重大事件隨時報。 (二)應急報告。 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應當立即派員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市場糧食供應緊張,主要糧油品種零售價格漲幅過快或不正常。 2.發生臺風、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3.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4.由于戰爭、國防封鎖等原因,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 5.周邊地區糧食市場出現異常波動。 6.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糧食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縣糧食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應立即進行研究分析,指導有關部門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確認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要按照本縣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的規定,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對應急處置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并向上級糧食安全應急指揮機構的辦公室報告。 接到上級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示,縣糧食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迅速掌握分析有關情況,并做出評估和判斷,按照本預案上級(Ⅱ級)糧食應急狀態的規定,迅速做出應急響應。 (二)縣本級(Ⅰ級)應急響應。 1.出現縣本級(Ⅰ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縣糧食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必須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在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上報有關情況(不超過2小時),請示啟動本預案,并采取相應措施,對應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同時上報溫州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h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并反映有關情況。向縣人民政府請示啟動本預案時,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征用應急成品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征用價格、銷售價格,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可直接下達征用命令。 (2)動用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一次動用儲備糧數量在300萬公斤以下的,經縣人民政府授權,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可直接下達動用命令。 (3)征用應急成品糧、動用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場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4)征用應急成品糧、動用儲備糧的相關資金、費用、補貼的測算和來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2.縣人民政府批準啟動本預案后,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的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并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及時向溫州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有關單位通報情況。必要時,要報新聞部門,統一發布信息,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解社會緊張心理。 (2)根據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安排,縣發改局(縣糧食局)負責應急成品糧的征用和下達儲備糧動用計劃,及時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有關部門合理安排運輸,落實加工企業,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加工、供應到位,并將有關落實情況分別報送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縣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具體辦理,按照儲備糧動用計劃,落實儲備糧食出庫庫點,并銜接運輸、加工、供應單位,確保應急糧食及時到位。 (3)在糧食應急狀態下,當縣內可能出現糧食供不應求時,由縣發改局(縣糧食局)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組織骨干企業外出采購應急糧源,按應急成品糧要求統一征用、調配供應市場,縣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貼或獎勵。 (4)動用地方儲備糧仍不能滿足應急供應,需動用省級儲備糧的,由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5)必要時,根據國家法律,對主要糧食品種實行價格干預;對行業用糧、飼料、工業用糧實行臨時管制;對重點地區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6)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依法統一緊急征用社會糧食、交通工具、加工設備以及相關設施,給予合理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三)上級(Ⅱ級)應急響應。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接到上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通知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職責迅速落實應急措施。 1.進入上級應急狀態后,24小時值班監測本行政區域內糧食市場動態,重大情況要在第一時間(最遲不超過4小時),上報上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3.迅速執行上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四)應急終止。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終止實施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批準后,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宣布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結束,恢復正常秩序。 五、應急保障 (一)糧食儲備。 1.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浙江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的要求,完善糧食儲備制度,確保糧油儲備規模到位、儲存安全、質量良好,增強政府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調控能力和應對能力。 2.為應對糧食應急狀態,要進一步優化省級儲備糧的布局和品種結構,適當提高口糧品種的儲備比例,適時對儲備糧進行輪換,保持儲備糧食的儲存價值和食用價值。 3.按照《浙江省儲備成品糧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落實儲備成品糧(大米)數量,做到保持規模、先儲先輪、均衡有序,確保儲備成品糧質量安全、數量足額。條件具備時,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可適當增加糧食動態儲備和應急成品糧油儲備數量,增強應對能力。 4.縣人民政府必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強縣糧食儲備管理。要根據市場需求情況以及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需要,優化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并做好推陳儲新工作。 5.所有糧食經營企業都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并承擔政府規定的最低糧食庫存量的義務。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糧食應急保障系統。進入應急狀態后,有關應急糧源的組織、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在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協調下,主要通過應急網絡組織實施。 1.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網絡。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由縣發改局(縣糧食局)掌握并扶持一些糧油加工企業,作為糧食應急加工點,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確保日加工糧食能力達到230噸。 2.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絡。結合城鎮居民、駐軍和城鄉救濟的需要,完善糧食應急銷售網絡。部隊、機關、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由國有糧食企業確保供應。城鎮居民和缺糧農民由縣發改局(縣糧食局)組織監控多元糧食批零企業確保供應。 3.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運輸網絡。科學規劃外調糧源運輸和縣內短途運輸,提前確定好運輸線路、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確保應急糧食運輸。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確保日運輸能力300噸,并在2小時內到達。 4.縣發改局(縣糧食局)應當與糧食應急加工和糧食應急供應點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這些企業的動態。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重點加工和供應。 5.對承擔糧食應急任務的糧食加工點、供應點要給予政策扶持,并安排必要的預算經費給予適當的補助或獎勵。 (三)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增加投入,加強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省級儲備糧和地方儲備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提高儲備糧調控市場的效率。 (四)通信保障。參與糧食應急工作的縣有關單位要向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并及時更新,保證通信暢通。 (五)培訓和演練。縣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預案的學習培訓,研究制定應急預案的演習方案,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訓練有素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培訓演練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六、后期處置 (一)評估和改進??h人民政府和縣有關單位要及時對應急處理的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預案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糧食應急預案。 (二)應急經費和清算。 1.縣財政部門會同縣有關單位,對應急征用應急成品糧、動用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支出,以及啟動應急加工點、供應點費用補貼等,進行審核、清算。具體由縣糧食收儲有限公司負責應急糧食的統一結算工作。 2.對應急動用的儲備糧占用的貸款,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平陽縣信貸組會同縣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及時清算、收回貸款。 (三)應急能力恢復。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采取促進糧食生產、增加糧食收購或外購等措施,補充糧食儲備、應急成品糧和周轉庫存,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四)獎勵和處罰。 1.對參加應急處置工作的人員,應給予適當的通信、加班等補貼。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對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及時提供應急糧食或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1)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求采取應急措施的; (2)在糧食銷售中以假論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 (3)拒不執行糧食應急指令,指定應急加工點和供應點不接受糧食加工和供應任務的,不按指定供應方式供應或擅自提價的; (4)有特定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糧食儲備、應急成品糧或糧食經營企業的庫存量未達到規定水平,影響應急使用的; (6)其他對糧食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為。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縣發改局(縣糧食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平陽縣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平政發〔2006〕114號)同時廢止。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武部,縣法院,縣檢察院,各人民團體。 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0月28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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